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我县决定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结合略阳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发放对象
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
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申领发放时间
此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自镇(办)通知部署开始,按当地指引分期分批进行,优待证申领发放的关键在于做好建档立卡这项基础工作,全面摸清人员底数,精准掌握人员信息。2022年6月底前完成70%,7月底前完成90%,10月底前基本完成符合条件人员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自2023年元月1日开始,为往后年度新增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办理优待证。
优待证申领发放坚持属地原则,采取区分类别有序办理的形式,由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逐级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验后完成制证,并由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登记发放。
四、申请材料
“建档立卡”主要包括9类信息选项:分别是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褒扬激励信息、帮扶援助信息。请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申领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伤残人民警察(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及学历证件;
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过预约、错峰方式引导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有序申领,避免人群聚集,并符合法律、纪检、金融、个人信用等有关规定。
其他工作情况,请关注星空体育首页app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
附:星空体育首页app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服务点
星空体育首页app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7日

陕公网安备610727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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